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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招聘100人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0-04-15 19:34:18 |  访问:2454

(一)年龄要求为:硕士及以下学历和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具有硕士(中级职称)、博士学历和具有副高职称的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可放宽5岁。

(二)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三)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

(一)报名办法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1-29号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表,招聘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之后即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岗位继续接受报名。30号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考核。

(二)报名时间

1.1-29号岗位报名、上传照片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2020年8月31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2020年9月1日16:00

2.30号岗位报名、上传照片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2020年4月19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2020年4月20日16:00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方式:所有教学科研岗位的考核方式均为面试。按照南京师范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同一批参加考核人数超过15人的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时间通过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通知。笔试成绩将于一周内在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面试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学校报请省教育厅备案。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师范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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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招聘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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