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文件的规定,我校拟直接考核招聘10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直接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川北医学院坐落在四川省南充市,现有顺庆和高坪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学校前身是1951年创办的西南区川北医士学校,1965年升格为专科,1985年升格为本科,定名为川北医学院。2005年开始招收留学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14年成为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6年获批四川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8年顺利接受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20年被列入四川省推进高校新增博士单位达标建设超常跨越发展项目“重点培育”类高校。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川北医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
二、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并完全符合川北医学院2024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相关岗位学历学位、学科专业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职工作人员,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其中,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定向毕业生或在职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签约单位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5)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我校尽快备齐材料报教育厅确认。
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方向的,由我校负责审查认定。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校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也不报教育厅确认。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校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川北医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我单位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将汇总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教育厅。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单位报送的人员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确认。
通过教育厅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学校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相关引进待遇按照《川北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分类标准执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所要求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17-3352198(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17-3352663(川北医学院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江西公务员
联系地址:四川南充高坪区东顺路55号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817-3352198
川北医学院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