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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2023年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考核聘用通知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3-05-30 11:43:52 |  访问:565

各位考生:

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2023年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经网上报名、现场宣讲及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现已进入考核聘用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聘用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按照现场资格审查、考核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测评(面试)主要采取面谈、面试和查验学术成果的方式进行,考核测评(面试)内容为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两项,其中专业素质考核采取学术成果评价和理论知识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相关领域专家与考生进行面谈,并对其学术成果现场打分;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官直接向考生现场提问,考生现场口头作答,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表现现场打分,每名考生答题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100分,总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6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40%,招聘岗位与参加考核测评(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未达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三、考核时间

2023年6月2日,上午9:00。

四、考核地点

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生物科技产业园区办公区15楼(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二路19号)。

五、相关要求

(一)考生参加面试前,请认真核对考核测评(面试)时间。

(二)考生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相关学术成果纸质版原件或复印件,于考核测评(面试)当日上午8:30之前到达考核地点报到,上午9:00未报到的考生,按自愿放弃考核测评(面试)资格处理。

(三)参加考核测评(面试)考生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答题。

(四)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规考纪,除必要的证件材料可带入候考室外,其他个人物品均需存入储存区。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核测评(面试)考场,凡被发现存在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请各位考生考核测评(面试)期间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附件:考核测评(面试)人员名单

联系人:马淑珍、李梅

联系方式:0971—8139316、18697100257、15110946344

附件

考核测评(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1

党贵卿

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纤维或纺织品检测岗位

2

王瑜

3

段茹雪

4

张勇

光伏产品及电站检测岗位

5

夏玲云

6

李娟

食品色谱分析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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