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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2020第二批、第三批)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0-10-27 03:10:47 |  访问:10909

根据《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教师岗位)公告(2020年第二批)》、《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0年第三批)》、结合学校教师岗位考试成绩和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公布的辅导员岗位笔试成绩,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根据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面试人员在参加面试前必须经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再安排递补。

2、时间:2020年10月31日上午9:00-10:00。请于当日8:30前经健康分检入校,9点以后到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地点: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5号教学楼5202教室。

4、资格复审所需携带资料:

a.教师岗位:

(1)经考生亲笔签名,并按指定位置粘贴个人2寸证件照片的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1份。

(2)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身份证、党员证明(报考岗位有中共党员条件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一并提供。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盖章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可暂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且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b.辅导员岗位:

(1)经考生亲笔签名,并按指定位置粘贴个人2寸证件照片的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1份。

(2)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党员证明、学历和学位证书(境外、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有本科及研究生毕业院校开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注明姓名、班级、身份证号、担任职务、任职时间等、辅导员工作经历等材料一并提供。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可暂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且须在2020年12月底前提供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范围: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报到时间:2020年10月31日中午11:30前。

3、报到地点: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5号教学楼5202教室。

4、形式:面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本次招聘考生入校前要配合学校做好入校健康分检工作,具体如下:

1、分检时间:2020年10月31日8:30前进校前参加健康分检,9点以后到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分检地点: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正大门(东门,图书馆正对门)。

3、入校前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开展入校健康分检工作:测温、查码、收表、签到。

4、考生入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全程佩戴口罩;

(2)门口测温,体温高于37.3℃,禁止入校;

(3)浙江绍兴健康码为绿码;

(4)上交署名签字的《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外单位人员入校健康申报表》(见附件3);

(5)对疫情重点防控区域:有新疆喀什旅居史(包括途经第三地的返浙人员,进校前要求提供返浙当日起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

(6)仅限考生一人入校,陪同人员不得入校。

附件:附件1.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xlsx

附件2-应聘登记表.doc

附件3-外单位人员健康申报表(一人一表).docx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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