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4年6月招聘6名见习人员公告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24-06-27 15:05:11 |  访问:62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青梅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专业素质,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现结合工作实际,面向社会招募6名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文、计算机、社会保障等专业优先考虑;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二、见习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见习岗位:社会保险业务助理人员6人。

(二)工作职责:

1.协助窗口人员做好社保业务办理,协助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活动,协助部门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

2.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领导,服从分配、管理,严格遵守见习单位的制度规定;

3.严格遵守见习单位上下班时间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旷工,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

4.见习人员不得将用人单位的内部资料、信息向外泄露,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628日。

(一)报名资料如下:

梅州市就业见习申请表;(详见附件)

个人简历;

见习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需验原件,收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

(二)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公布的见习岗位条件进行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梅州市梅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邮箱(mjsb6703@163.com),邮件主题请写为聘社会保险业务助理见习人员+姓名+手机号码+专业

四、招聘程序

(一)见习基地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并根据岗位需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面谈,参加面谈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面谈后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签订见习协议书,面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见习期及待遇

(一)见习期为6-12个月,见习期间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

(二)见习基地按政策为见习人员购买特定人员工伤保险。

六、其他

(一)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梅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梅市人社[2011]209)、《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9]153)的规定和见习基地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二)最终解释权归梅州市梅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附件:梅州市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梅州市梅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62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meijiang.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2645552.html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